子间

—— 还是想碎碎念,关于抄袭,关于ssss

昨晚睡觉的时候还没有看到许多事情,今早起来刷YF微博,FWSC微博感觉又发生了好多,又突然丧气、突然感动,但情绪依旧低落。

有人说,要你们告你们又不告,我求求你们告了行不行。

韩公主真实案件:

韩国13、14、16岁的三个女生被70多人LJ,

当地警察在称为了对犯罪者的容貌进行确认,叫包括加害者在内的许多男子高中生站成一横排,要女中学生面对面逐个确认,当场在加害人面前提出“有他吗?”“他插入了吗?他没有插入吗?”等问题。

在密阳市和蔚山广域市的所有学校继续受到欺凌后,在首尔的学校和社会受到冷遇后离家出走。 在加害者的男学生没有受到特别的刑罚,连前科也没有记录,全部过回了普通的生活。

借律师的力量受害者最后转到了首尔的一所高校,但是一个月不到,被少年管理所收容的加害者的母亲赶到学校为了让她签署自己孩子在少年管理所的处罚减刑情愿书,把她一直逼到厕所里纠缠。

蔚山地方检察院把其中20名学生作为处罚对象,以为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育把10名加害人不算前科简单处罚,检察院起诉的10名加害人送到釜山地方家庭裁判所少年部,最终判定5名加害人由少年部收容,其他不受处罚释放,学校方面的处罚是对学校7名负责人在3日间的校内活动内容进行审查。 结果,作为加害者的学生受到刑罚处罚的一个也没有!前科也没有加付,就这样回到了社会。 

熔炉真实案件:

 从2000年起的4年间,韩国光州的一所聋哑儿童学校的校长和某些教师相互勾奸,对校内残障耳聋实施长期卑鄙下流的性暴力虐待。校内的知情人员更是漠不关心、极力掩盖事实。而最让人吃惊的是,整个事件的加害者和责任人实际并没有受到法律严明的处罚(该案一审,涉案校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过,前述当事人在判决后事实上没有接受实质性的惩罚,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而是至今还站在讲台上授课。当时法律界的这一“棉花棒”处罚行为,和舆论的漠不关心导致了这一事件被世人迅速淡忘。但幸亏被害者坚持不弃的长时间孤军奋战,和事件原著小说的畅销,再次引起了极大的省会反响。如今部分人权团体也对小说中反应的现象展开了相关调查,甚至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宣布将此事件再次翻案调查。


当然牵扯到这件事中的人不止于此,其中律师是通过一个在该聋哑学校作教师的朋友了解这件事的,但就在二人准备开始为孩子们维权起初,教师朋友便因对方势力过大而遭到暗杀,另外和此事牵连的一些法律工作者也因相同原因失去生命。律师本来青年才俊,在事业上一片光明。但因为执着于这件案子而被迫离开律师事务所,他拖着三个孩子(性侵的受害者),后来又身患癌症,却在这条艰难的诉讼路上走了七年。

后来律师遇到了医生,有了医生的支持,律师拖着病体,两个人一起共同抗争,他们不畏艰险,受到一次一次的挫折却迎难直上,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直接证据,但最终罪者却因为种种潜规则而没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他们收养三个孩子中的小男孩因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而拖着犯罪者之一卧轨自杀另两个孩子也强行被孤儿院从律师和医生身边带走。

律师受到极大的打击,已经病入膏肓,却仍没有放弃抗诉,最后因抗诉而被高压水枪射击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再也没有起来医生继续着抗诉的道路却走投无路,无计可施,最后只得以自杀的方式来换取公众的关注,并在自杀前留下几万字的遗书,把该事情详细的叙述了一遍,在网上传播,这才引起了社会的注意,相继有了小说、电影,终于引起了当局的重视。

别和我说这是韩国,像么。呵呵,非要逼某些原创作者出来自杀才能让这件事情爆发么。

有第三方鉴定者转工作室微博要求原作重新鉴定,走法律途径。


从情感上讲我理解某鉴定者心情,而如果站在第三方立场上,我无法接受。


有人说,别再说你们耽美弱势,别再说无法出版。

弱不弱势。

不弱势,所以我此生最大愿望就是能看一对同性恋人携手到老,让我知道南康死了,但是有些人还是幸福的;

不弱势,所以我关注的很红的书单公众号,之前单独列出了关于同性之爱的书籍,底下10+篇文章,期末考试之前有一篇首条推送是写的同性恋爱,结果一周之后我考完试,文章删除了,我搜索这类书籍发现某公众号盗了我考试之前看的那篇文,我给原书单公众号作者发了私信,并额外问了一句为什么删了,结果回复是“欺负我删文无法举报【哭】”;

不弱势,所以许多人提到同性恋比说艾滋病;

…………

有人说,演员何辜,电视剧电影何其无辜。

是,演员无辜!

是经纪人给你家爱豆挑的本子,那么请以后你的爱豆演了啥红了,请你记得先去发长文感谢一下那位经纪人而不是去你家爱豆底下留言自己多开心。

你家爱豆不知道抄袭,是呀,大抵你家爱豆实在太忙了,太努力了,连微博都没时间刷吧,而我这个不玩微博的人才能看到;没时间接本子之前去网站查一查这个ip,毕竟他可能待在那个犄角旮旯连网都上不了吧。

是,电视剧电影无辜!

买版权的时候也不知道抄袭呀

  • 仅拿4s来说,我是在15年8月入得耽美坑,再不看言情,我高中三年监狱制,每年待家里最多50天,我肯定我是在家里看到的,但是我不记得是12年之前还是12年-15年这段时间内可能的最多150天里我看的ssss,那时百度网页关键词ssssslth之后,下方有6个关联,(两列的右下角的那个)最后一个是thz,说得那么清白无辜,你月薪5000,花500买个包你会不做调查的么,大概太有钱,所以买的5元的包不需要查一查。

  • 你能发誓保证没有一个人在看了剧or电影之后or途中忍不住看了原著,买了原著么?如果不能,请你安静如鸡,谢谢。

我理解你们喜欢你们爱豆的心情,支持他的人在抄袭与爱豆之间选择了自己认为更重要的爱豆,依旧支持但不看剧or电影的人选择了对抵制CX原则的维护。

但前一部分人永远逃不过支持CX就是错的,改变不了的。

我也有喜欢的二次元女神男神,为了女神我学了ps,学了日语,学了做视频,为她写过同人文,即使现在她崩的厉害,我看见她都觉得如果一开始认识的是这样的她我不会喜欢她,但我依旧还是在陪着她,一边心痛一边陪着她。

至于不抵制CX衍生的剧、电影的人,我不知道你会陪伴你的爱豆多久,就凭现在出一部剧一部抄袭的趋势来看,你觉得你家爱豆以后能接到多少好本子。

有些人屈服于抄袭,自己花心思原创的敌不过抄袭者的,所以买了抄袭软件,走上抄袭之路;有些人因此寒心封笔;还有一部分人坚持原创……等所有原创者死掉之后呢,我祝你们别抄到撞车,别抄的无东西可抄,不过按现在的趋势,这种爆发估计还要个百十来年吧┑( ̄Д  ̄)┍也许你活不了那么久呢┑( ̄Д  ̄)┍

衍生物何其无辜

是!

画师、美编、后期人员、化妆师、品牌设计师、诸如此类吧,人首先得活命,有谁不喜欢RMB请一定介绍给我,为了生存无可厚非,但是以上这些人里,有几个一天一顿泡面都吃不起,不过给的钱多而已,毕竟有钱能使磨推鬼。

但是用沾了血的东西赚钱,恕我做不到。有些东西可以屈服,有些东西不可以,起码要活得对得起自己。

我也穷,虽比不上穷的连个奶茶也买不起,但我尽可能用勤工俭学的钱买周边、本子,看展甚至买衣服之类,不是为了补贴家用,那些是我工作以后的事情,现在不过是那是 我 所喜欢的且 非 日常生活用品,我没资格要我的父母为我付账买单。这是你要为你喜欢的负责、你要为你的坚持负责、你的固执负责。

我有过喜欢的歌曲被曝抄袭,我查了查左右声道的对比然后删掉了这首歌,说实话挺舍不得的,曲子抄袭却连累了词,而且说实话我也可以放过我自己,毕竟只是网易云听首歌么,但是想想我感受到的和原作者感受到的,想想自己写个论文的费劲,想想自己写个同人文连个名字都要查字典、思考好半天,有什么舍不得的。

有人说,我入圈晚不了解情况,不好做评论和判断。

没错,毕竟没有自己目睹过,经历过,你永远没有亲生经历者来的清楚,只能看一篇篇的扒皮,一张张的截图,但这些足够了,凭什么有些人耗时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来整理资料,尽可能为不明真相的人还原当初、了解实际情况从而作出判断,而有些人只愿意用几分钟查了查,用了十几分钟看了看?

是,信息爆炸,还有些谣传满天飞,但是总有资料贴,尤其是最早可到零几年啊,那时候会p图的还没几个吧,端看你愿不愿意耗时查而已了。

关于CX

有人说看了ssss与thz没感觉是抄袭啊,包括YF。

这其中也有我。不过我没有一起看,ssss几年前看得,thz是之后才看的,我不是真爱粉,我看故事除非真心喜爱否则大多只看一遍,且并不太记得其中的语句,大抵只记得几个极触动我的情节,但是总有人喜欢程度甚于你我,他对于其中句子如数家珍,有些你我看不出来的东西她看出来了;有些人对文风格外敏感,你我感受不到的她感受到了;所以集众人之力,把相同之处一一列举出来,剩下的看你自己判断而已了。

如果TQ只是写了一只狐狸和一位神仙三世的故事,背景也是在桃林之中,其中也有那个大风独创的虎神,有句“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or君知否”,不记得TQ写的啥懒得查了,文风模仿DF(无语句摘抄)。

我可以说这些我都接受。她若标明“致敬DF”,我不介意如果我喜欢的话去支持她,甚至买书;她若不标明,我虽无法支持她,但是ssss拍出来的东西我不会抵制,但是事实表明某些人的行为比这无耻多了不是么。

在我眼中的容许CX标准大抵如下,也许比起有些人算得上宽松。

  • 历史事实,说实话这种我不介意从百度摘抄,只要写的还是小说而非百科之类

  • 诗句,大概因为浅薄如我,若非特意标明都会认为是哪位古人写的吧,至于标出来源,大抵是额外感激吧,“玲珑……”那句已成为嘲笑某粉之经典,有人不知那来自温庭筠我没什么好责备的。毕竟该学的东西一辈子也学不完、学不尽。穷尽一生,也多半是个无知的状态。

    如不知王勃化用“落花与芝盖齐飞,杨柳共春旗一色”,不知林逋“竹影横斜水清浅,桂香浮动月黄昏”,不知“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出自一位波兰作家而非伏尔泰,这些和那位惊人粉的言论不过是程度的问题而已了。

在此也想说一句

有些东西你说不知,是因为你学识不够;

有些东西你说不知,是因为你是非不辨。

  • 解释说明,如介绍白瓷,介绍汉字,介绍此类吧。

  • 古文,见过作者用‘浮光跃金,静影沉璧’,亦见过‘中通外直,不蔓不枝,亭亭净植’,这种理由同上句加粗。


我非专业人士,但总归也有一套自己的标准。标准之内的我容忍,标准之外的抱歉恕我只能认定你CX。

有人说,不是不玩剑三、不玩王者、不用qq、不用盗版软件的没资格反对抄袭。

如果严格算来,我大抵也算个双标党吧,毕竟我还用着腾讯旗下的tim和微信,我知道腾讯抄袭起家,但是抱歉这真的超过我能力了,我做不到。

至于盗版软件,恕我买不起adobe、matlab之流,也恕我掩耳盗铃,见过一个外国孩子问游戏开发者,“我很喜欢这个游戏但是我真的没有钱怎么办”,开发者回的是 “就玩盗版的吧,等你有能力的时候买回来好了”,当时以至现在都甚感温暖,所以努力挣钱喽。

其余的可以做到的我想我还算是做到了。

关于致

这个就举个例子吧,看过夏树静子的《有人不见了》,致敬阿加莎的《无人生还》,记不清是在前言还是后记了,作者写了自己遇见阿加莎,和阿加莎喝茶讨论剧情,这是人家的致敬。

至于具体内容,《无人生还》刚借回来一直没时间看,还无具体对比。

不谈TQ当年到处说自己是DF粉丝,一群大大帮她找DF了,大概她最后悔的事就是当年jj下说了某些话从而截图留到现在了吧。

关于文笔

“稀粥”、“舍妹”之类的梗不谈,在我还去书店买书的那个年代,看见封面好看外加送的信封好看,买了一本《岁月是朵两生花》,看完想撕书,虽然心疼30多元钱最终没撕,只可惜这本貌似没有CX诶,不然我留着还能当证据,现在一想到TQ写的好不爽,哪天回家撕一下好了还是卖给收废品 的,起码爽一下┑( ̄Д  ̄)┍。

顺便也是那个年代还买了一本FWSC的书,封面是蓝色的,上面有一种花,后来由于文不是菜,弃了。现在连书名字也记不住。但是这几天看FWSC的发言真是戳中G点,感谢大大,我不知道你最终是靶子还是星星之火,但忠诚的希望你是后者。

作业还没写,明天还上课,忍不住还在之前写了这个好想打手唉,大概不会再写了,如果JXWY胜诉了,大概来庆祝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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